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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清楚了”“没有”“不上诉”,当法庭宣布自己被判7年有期徒刑后,刚满15岁的姜某面对法官的3个问题,只轻轻吐出这9个字。昨天上午,14岁少年弑父案(早报在今年4月6日曾予报道)在市南法院宣判,尽管亲生母亲就在三米之外的距离哭泣,但姜某全程表情冷漠,甚至没有转头望望母亲。主审此案的市南法院法官耿劲松对于此案,用震惊、惋惜、忧虑三个词给出他的感受。

  面无表情只偶尔搓动双手 现场

  昨天上午,姜某杀害父亲一案在市南法院宣判,由于案情离奇,本市各家媒体均有记者到场旁听、采访。在法庭开庭前,记者见到姜某的母亲张女士在法庭外独自哭泣,而当法警将姜某带上法庭后,张女士忍不住直掉眼泪。与母亲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刚刚15岁的姜某在整个宣判过程中,一直面无表情,站得笔直。尽管母亲一直凝望儿子,但姜某始终没有向母亲所在的方向转头,只有偶尔搓动的双手,似乎反映出姜某内心的细微波动。

  在宣判中,法官清晰地宣读姜某的作案过程及作案后冷静处理现场、变卖家中物品维持生活等种种状况时,姜某超越常人的冷静,比残酷的案情更让在场旁听的记者感到震惊。到最后,法官宣读:“判决姜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后,姜某的母亲再次用纸巾擦拭眼泪,但姜某本人却继续面无表情,面对法官“判决听清楚了吗?”“有什么意见?”“是否上诉?”三个问题,姜某没有任何停顿,总共只用了9个字就回答完全部问题,然后继续面无表情被带出法庭。

  杀父后与尸体同住24天 案情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11日晚10时,14岁的姜某和父亲在成武支路暂住处看电视时,父子二人因为学习问题发生争吵,姜某顺手推了父亲一下后,两人厮打在一起。姜某从电视机柜里拿出一把羊角锤击打父亲头面部10余下后羊角锤柄断裂,两人继续厮打到阳台,姜某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向父亲喉部连捅3刀,导致父亲死亡。此后,姜某将地板及水果刀上的血迹清洗,洗澡换装后,从父亲的口袋中掏出400多元钱到网吧上网和书店看书,这期间,他还曾回家将家中的电视机、手机等物品变卖用于上网和生活,并多次回家睡觉。根据调查,从姜某3月11日杀害父亲,到4月4日家人报警将他带走,前前后后与父亲遗体在一起生活了24天,这期间他正常外出上网、看书、买饭,外人看上去,其心理状态及其平静。

  根据姜某同班同学洋洋(化名)的证言,姜某在旷课多日后,他曾在4月1日来到姜某家,当时姜某家的门上贴着班主任的留言条。洋洋敲门后没有人应,就假装离开,结果姜某过了会将门打开。洋洋想要进门坐坐被姜某拒绝,洋洋看到他家卧室的桌子上有很高的一摞用过的方便面纸碗。“他当时说父母都不在家,为什么不去上学让我不用管。”洋洋说。

  曾称害怕回忆杀父过程 报警

  今年3月31日晚,因为已经多日无法联系到儿子,姜某的母亲张女士登录了儿子的QQ号码,发现儿子很多同学给他留言,说他很久没来上学,家里也没有人。4月1日,张女士联系了前夫的弟弟,结果他也联系不到受害人,两人都来到青岛,在4月4日到了姜某的暂住处,他们用螺丝刀打开了防盗链,发现阳台上有一具面目全非的尸体,而姜某躺在单人床上睡觉。

  根据张女士的证言,她和丈夫在2007年离婚后,儿子由丈夫抚养,她回到老家打工。儿子的性格内向,而前夫的脾气倔强,父子关系一般,在2009年的5月,儿子因为一个人在家待了20多天,没钱花后将租住地家中的家具全部卖掉。“我见到尸体后非常害怕,把儿子弄醒后问他怎么回事,结果儿子也一直没有回答,只是说‘我害怕,我不想想’。”张女士说,自己当时哄这孩子别害怕,然后由前夫的弟弟报警将儿子带走。经审查,姜某供述了犯罪事实。根据司法精神病鉴定,姜某在情绪冲动的状态下作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学习优良但喜欢暴力网游 调查

  在人格调查员调查时,姜某的老师反映,姜某平时在学校内表现良好,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在初中担任化学课代表和班级微机室管理员。姜某的父母离婚后,父亲一直阻止他与母亲联系,但母亲经常到青岛来看儿子。平日中,姜某的父亲对儿子也比较疼爱,能满足他的物质生活需求,但双方感情交流甚少,因为姜某父亲身体有残疾,个性怪异、倔强、嗜酒,酒后经常训斥或殴打姜某,并经常在夜间不顾姜某睡眠而哭喊。在这种环境下,姜某的性格自卑、内向、偏激,对家人态度较为冷淡,从不和外人提起自己的家事。从初中开始,姜某开始迷恋网络游戏,每周都到网吧去玩游戏,初二时因为上网玩游戏曾经旷课一周,尤其喜欢暴力网络游戏。

  人格调查员认为,姜某在家庭环境、内向性格的影响下,变得冷漠,发生本案系偶然事件,且作为监护人的受害人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公诉机关也提出,对姜某处以5到10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对话法官 震惊惋惜忧虑

  记者:作为本案的主审法官,你对本案有什么感受?

  耿劲松:第一是震惊、第二是惋惜,第三就是感觉还有好多社会问题值得忧虑。被告人刚满14周岁,其手段我们认为相当残忍,再就是他相当冷静,与其年龄极其不符。另外,姜某的学习非常好,如果不发生这件事,有能力考上重点中学。通过这个案件反映出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包括了网络的、家庭的、还有学校等社会上应承担责任的缺失,这一点让人忧虑。

  记者:这个案子是不是反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些典型的特征?

  耿劲松:从我们今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作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家庭,没有一个家庭是圆满和谐的,这是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另外就是网吧影响,他们有的是形成了网瘾,没有钱只能去抢、去偷。第二是崇尚暴力性游戏,认为抢劫是理所当然,有的孩子竟然在公安人员去逮捕他时,还要把游戏通关才让逮捕。

  记者:针对此案,你有什么样的建议?

  耿劲松:希望通过这个案子后,社会上相关团体能制定相应措施,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今年我们已经有几个未成年人复学,我认为不要把问题未成年人推向社会,这反而不利于他的成长,应该让他复学经过一个缓冲,再回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 手段之残忍与年龄极不适应 家庭不幸、暴力网游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诱因

  市南法院审理认为,姜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姜某犯罪时已满14岁但未满16周岁,在案发现场被母亲及叔叔发现后并打电话报警,一直停留在案发现场,并没有采取阻止报案、逃跑等抗拒投案行为,后由母亲陪同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并如实供述,可认定为自首,这些行为都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对于被告辩护人提出姜某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是由于案发时屋内环境昏暗,混乱撕打持凶器乱捅导致受害人死亡,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姜某在使用羊角锤击打父亲的过程中,其打击力度竟导致锤柄断裂,并且又用水果刀向父亲喉部连捅三刀致其死亡。案发后,姜某冷静处理现场和身上的血迹,并从已死亡的父亲身上掏钱外出上网,期间还回案发现场数次睡觉,可以看出有明显的杀害父亲的故意。

  法官认为,姜某因为父亲管教方式的粗暴,心中充满对父亲的怨恨和不满,平时沉溺于暴力网络游戏,实质上是对心中不满的发泄,同时暴力网络游戏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其心智的正常发育,因为心理障碍得不到及时疏解,终因家庭琐事将亲生父亲杀害,其手段之残忍、处事之冷静与其年龄极其不适应。

  “家庭的不幸、暴力性网络游戏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诱因。”法官说,姜某犯罪时14周岁,身体正处于发育期,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极易受到情绪的影响和左右,难以有效控制自己的心理冲动,最终导致本惨剧发生。通过庭审和家庭教育,姜某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希望姜某吸取教训,在服刑期间注重学习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通过实际行动为自己创造减刑、假释的机会,以早日回归正常社会,用行动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邻居称姜某见人打招呼 探访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姜某在青居住时的邻居,该楼一位70多岁的女士告诉记者,姜某一家是2008年住进来的,住了不久邻居就发现姜某家里经常传出哭叫声,看来家中经常有人发生冲突。根据邻居回忆,姜某是个内向的孩子,不经常出门,但是见到人会打招呼,挺招人喜欢的。由于姜某一家是外来户,平时与邻居们接触不多,发生这件事大家都感觉很震惊、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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