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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律师网转载 男子与同事一起吃晚饭,酒后与同事发生争执,动手用石头将同事左眼砸伤。目前,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半年,还赔偿对方10万元。

  王某和管某是北京一家保险公司业务员,二人在同一工作组,王某是组长。今年6月24日,王某、管某和张某等三位同事一起吃晚饭,王某和管某喝了白酒。饭后,张某开车送他们回家,王某和管某因工作分歧吵嚷起来。行至管某家附近时,管某下车,王某也跟随下车,两人推搡拉扯,还拿路旁石头互相砸,最终致王某脖子被抓伤,管某左眼被王某扔来的石块砸出血。

  当晚,警察将王某从家中带走。王某后主动提出带管某到医院治病并垫付医疗费。今年8月,管某治愈,两人到公安机关处理,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留。

  北京律师介绍,法院审理期间,王某又额外赔偿管某10万元,获得管某谅解。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他自首、积极赔偿,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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