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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案监督】去年以来,郧县检察院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17人,公安机关全部采纳并立案,其中已报检察机关批捕10人,检察机关已起诉7人,法院已判决4人,全部作出有罪判决,此举系该院大力落实四项措施所取得的成效。

 一是坚持事前调查,确保实效。在决定对每一起立案监督案件实施监督之前,坚持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核实摸底,重事实,讲证据,提高立案监督成案率。如今年四月,该院接到群众寄来的举报信,反映陈某某于3月25日晚携带爆炸物品到郧县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自然保护区盗挖恐龙蛋化石,被保护区人员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炸药1公斤多,查获导火索60余米,恐龙蛋化石20余枚。该院组织人员到案发地进行初查,并通过监所部门了解到陈某某只是被行政拘留,遂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对其立案。

 二是坚持程序合法,规范文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坚持“承办人提出——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审批”的办案制度,严格规范使用《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统一填制规范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并督促公安机关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保证了每起监督案件立得准、立得稳、有实效。

 三是坚持内部协调,内部挖潜。如今年三月,侦查监督部门接到控申部门转来的卜某某被温某某砍掉右手四指的控告信,要求有关部门追究犯罪嫌疑人温某某的刑事责任,侦监部门通过监所部门,了解到温某某等5人聚众斗殴已被刑事拘留,经审查此案没有涉及到故意伤害卜某某一案,该院遂通知公安机关对此立案,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

 四是坚持跟踪监督,一抓到底。他们对立案监督案件加强跟踪监督,在办案制度上建立了案件追踪卡,实行一案一追踪,将案件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及时登记在案,做到心中有数。在跟踪监督方式上,制作《催办通知书》与《纠正违法通知书》,构成了一整套便于追踪立案监督处理的法律文书,并采用电话催办、上门协商等方式,使每起立案监督案件获得最终的处理。如办理的李某某寻衅滋事案中,该院在追捕参与打架斗殴的陈某、黄某某后,按照陈、黄二人交待,二人还伙同陆某、王某等无业人员结成团伙,盗窃数十辆摩托车。该院迅速建议公安对陆、王等人立案侦查,并先后以《催办通知书》、上门督办等方式,督促公安抓紧处理,在该院的督促下,公安迅速将二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后分别被判处四至十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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