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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宁可自己死也不愿意她死……”昨天,36岁的王秋明在市一中院受审时,对自己酒后打死心爱的女友一事后悔不已。死者母亲手捧着女儿的遗像坐在原告席上,他们向王秋明索赔109万余元。王秋明因爱生恨的冲动之举不仅造成了其女友离世的悲剧,而且毁了自己和女友两个幸福的家庭。  男友“吃醋”打死女友  昨天9时30分,王秋明被押进法庭,死者的母亲手捧着女儿的遗像正坐在原告席上。被告人声称,自己在与女友交往之中,从没见过女友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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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料,他们第一次相见竟然会是在法庭之上。  检察机关指控,王秋明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将女友打死,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王秋明的刑事责任。“我认罪。”王秋明轻声说。王秋明回忆说,两年前,他通过网络与女友相识,两个人在去年4月确定了恋爱关系,去年9月22日恰好是他的生日,他邀请女友和几个朋友庆祝生日。当天晚上,他做了一桌子菜,大家在一起吃饭,他喝了很多酒,仅白酒就有半斤多。  饭后,王秋明带着女友和朋友又来到歌厅继续喝酒唱歌,席间他看见女友和他人一起跳舞,感到很生气。次日凌晨,他打车带着女友和朋友回家,途中,他与女友吵了起来,忍不住抽了女友一耳光。出租车到达王秋明家楼下离去,气疯了的王秋明借着酒劲开始对女友进行殴打,直至打到对方几乎要倒在地上,方才停手。最终,女友经抢救无效死亡。他向警方投案。  “你是怎么打她的?”公诉人问。“记不清了。”王秋明回答。“起诉书中指控的被打部位,你打了吗?”公诉人问。“记不清了。”王秋明对于殴打女友的细节几乎回忆不起来了。  死者父母索赔109万  当王秋明说起殴打女友的情景,死者的母亲伤心欲绝地用手捂着脸不停地抽泣。王秋明说,他为了女友辞了工作,从内蒙古返回北京,想和女友结婚,但是对方不同意,他控制不了自己情绪,才失手打死了人。  “你为什么要杀死我唯一的女儿?她死得太惨了。”轮到死者母亲发言时,她激动地质问王秋明,“你为什么要下毒手?”死者的母亲举起女儿遗像说:“我失去了女儿,你瞧瞧这是她(女儿)的遗像。”  死者父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高达109万余元,其中包含给死者购买墓地的2万余元。据原告代理人介绍,案发后,两位老人遭受了巨大的精神伤害,他们总是精神恍惚,常把其他女孩当成自己的女儿聊天,由于家庭困难,他们至今仍没有钱为女儿购买墓地。  “我愿意赔偿。”王秋明说,他没有钱,但可以让自己的亲友代为赔偿。庭审快结束时,死者母亲失声痛哭起来,口里说道:“我女儿不是你说的那样,她根本不可能跟他人跳舞……你就是杀人犯。”王秋明最后说道:“我宁可自己死也不愿意她(女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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