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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浙江绍兴打工的贵州小伙子文贵,与妻儿在一家面馆吃饭时,因琐事与服务员发生争执,怀恨在心的文贵竟日后跑去报复,结果酿成一死一伤的惨剧。近日,冲动的小伙子文贵被浙江绍兴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去年10月3日,文贵带着妻子、孩子到浙江绍兴的诸暨牌头镇马某开的拉面馆吃饭。文贵觉得这家店的服务员服务有点差,还辱骂自己,便和服务员吵了起来,这件事也一直使文贵心中有块疙瘩。

  过了几天,文贵到朋友家吃饭后,骑摩托车回家,刚好路过马某的面馆。文贵又想起了那天的事,觉得心有不甘,便借着酒劲跑去找服务员给他赔礼道歉。

  文贵进去后,边责问边推打马某,这时马某的姨夫李某等人闻声从店里阁楼下来,李操起一只热水瓶砸向文贵,文贵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李左腹部猛刺一刀,还将持木棍的马某刺伤,随后逃离现场,李某因被刺中要害,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早晨,文贵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文贵因琐事纠纷,为泄私愤,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是民间纠纷矛盾激化所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文贵主观恶性和犯罪手段尚不属于及其严重及其恶劣程度。遂被告人文贵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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