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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富梦一场 官司打几年

  山东省定陶县半堤乡的青年周合诗,今年29岁。2006年7月的一天,周合诗看到一条关于养殖美国青蛙的的致富信息,引起了他的兴趣。然而也就是这条致富信息,让他打了几年的“闹心”官司。

  据了解,当时媒体广告打的是菏泽市农科院牧畜禽有限公司,“昆虫养蛙,利国利家;无本养殖,白水捞鱼;专家指导,供种回收;没有失败,绝对成功”。公司承诺三个月长成,一年可以长两季,保证回收,回收价以当时的市场价为主。出于一种对农科院的信任,根据宣传单上的地址,周合诗找到了市农科院。当时看到农科院内的啥基地都有,美蛙养殖场地很红火的。

  2006年8月10号,在周和诗签订美国青蛙养殖回收合同的时候,却发现合同的甲方不是市农科院,而是菏泽科牧畜禽有限公司。他们解释说科牧畜禽有限公司是农科院的一个下属单位,农科院是不允许以农科院自己的名义去经营这个项目的。

  看到养殖美国青蛙的养殖基地就设在市农科院内,并且还有专门的技术人员,于是周和诗也没多想就签订了合同。当月的29号,周合诗引进蛙苗3万尾组,付款1万8千元,并收到了印有市农科院牧畜禽公司的收据。

  为了让蛙苗有个好的生长环境,周合诗还专门租了地,按照公司技术员的指导,建筑标准蛙池,合理配方,精心培育蛙苗。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三个月后,本应当是青蛙上市销售的时候,却依然是黑黑的小蝌蚪,一条腿也没有长出来。

  长了三个月的蝌蚪却没有成蛙,周合诗慌了神,他连忙找到有关技术人员。他们说这是天气的问题,按他们说的就买了些蜗牛,把它砸碎,作为饲料,还有黄粉虫,当时也买了很多喂养它,但是没起到多大效果。

  眼看天气渐渐转凉,为了能让青蛙有个合适的温度,周合诗又花了四五万块钱,另外租了一亩半分地地方,建起了蛙棚。温度一直保持在二十度以上。

  办法用尽,周合诗的蛙苗经过一年多的培育,结果却是“全军覆灭”。为了讨要说法,他曾多次找到销售公司。

  当年,进行美蛙养殖就有60户,投资六、七万的有,几千块钱的也有,到最后得到的全部都是小蝌蚪,并且他们也养殖了尽两年,也没有一家养成的。

  2007年9月,周合诗一纸诉状分别将菏泽科牧畜禽有限公司、市农业科学院和当时负责收款的张西坤告上法庭。

  法院调查认为,美国青蛙养殖回收合同上,显示的双方当事人虽为原告周合诗与被告菏泽牧畜禽有限公司,但合同的实际签订,履行者应为原告周合诗与被告张西坤。而被告张西坤与菏泽科牧畜禽有限公司两方之间的关系,应认定为出借公章关系。2007年9月20号,牡丹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西坤赔偿原告周合诗青蛙损失计款75000元。菏泽科牧畜禽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驳回周合诗要求市农科院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周合诗胜诉,赔偿款也有了着落,但周合诗却没有因此而感到高兴。周合诗说,法院判决后,他也曾申请强制执行,但张西坤一直没有拿出赔偿款。后来又申请法院执行负有连带责任的菏泽科牧畜禽有限公司。

  然而,在执行科牧畜禽公司的时候,由于法院一直拖,拖得时间比较长。周和诗说到:“等他们(法院)给我打电话时,说公司已经注销了,我就是在等待执行的时候,已经把我的上诉期给过了。”

  后来,记者在市工商局了解到,菏泽科牧畜禽有限公司的吊销时间为2007年12月26号,吊销原因为未参加年检。

  虽然法院一审判决周合诗胜诉,但几年下来却一直没有拿到赔偿款。随后周合诗以不服牡丹区人民法院(2007)菏牡民初字1681号民事判决书为由,向牡丹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该院提请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抗诉。2010年6月24号,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审理结果向菏泽市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要求依法再审。

  看来,周合诗要想拿到赔款,这个官司还要继续打下去。本刊将关注这一事件的进展,并继续进行追踪报道。(特约记者 苑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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