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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医疗事故法律专家

来源:临海律师 网址:http://www.viptzxs.com/ 时间:2016-11-08 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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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医疗事故法律专家

  我母亲有高血压史十余年、糖尿病史1年余。于2008年1月24日突发脑出血,并及时送往萍矿萍矿湘雅合作医院。经颅脑CT示右侧基底节区血肿,立即在全麻插管下进行开颅血肿清除+引流术,经过4个多小时手术,于次日凌晨2:20下手术台。手术比较成功,术后送往ICU病房接受治疗,8:20全麻清醒,拔气管插管,停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后神志清楚,能自诉头痛、口干,并能用吸管自己吸水喝,能准确叫出家属姓名。右侧肢体能按吩咐运动,左侧肢体有运动障碍,但病理反射存在。25日下午4:00为家属探望时间,家属进入病房探望时,医务人员告知家属病人注射了镇静剂正处于睡眠状态,当家属叫喊我母亲时,能睁开眼睛,并且看到亲戚们很激动,能正确的认出人,为了防止病人激动血压升高,家属们遵照医务人员吩咐离开病房,后病人又进入睡眠状态。但在26日凌晨5:00左右,医生告知病情发生变化,可能是再次出血,之后一直深昏迷,依靠药物维持植物生存状态,直到去世。

  我母亲去世后,家属查看了医院病历,并复印。发现医院在对我母亲进行术后监护过程中存在问题。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业务上必要的注意义务,造成患者生命、身体不可逆转的伤害,主要有以下问题:

  通过请脑科专家(非正规理疗鉴定)查看病历得出以下结论:

  1.术后血压低时未监测中心静脉压,它能反映血容量是否不足;另外,长期医嘱上记录尼莫地平注射液自1月25日上午9点开开始注射一直未停,即使在血压很低时也未停用。假设医院考虑血容量不足为什么不使用血浆或白蛋白,而要用副作用大的低分子右旋粒酐了?低分子右旋粒酐说明书中[作用与用途]:低分子右旋粒酐可降低红细胞及血小板聚集,有利于改善循环和抗血栓形成,使血粘度下降,容易引起出血,但医院未及时检查凝血功能。

  2术后1月25日凌晨2:30至1月26日凌晨3:00出现病情变化,医院怀疑是颅内再次出血,这段时间一直未用止血药。

  3.血压未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是1月25日晚9:00至1月26日凌晨3:00之间的血压和用药看出,医务人员并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血压控制好,血压对于高血压引起脑出血病人非常重要,就是常人、不学医的普通人都能了解的常识。(详见血压变化及控制血压药物列表。)

  4.1月26日凌晨3点,病情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告知家属;未复查脑CT,而在1月26日凌晨4:50告知家属: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再次出血,凌晨8:30才建议复查CT,此时病人处于深昏迷,以至延误抢救时机,失去了再次手术的价值。

  5.甘露醇开始用是正确的,一旦怀疑有活动性出血时必须禁用,它会使血肿以外组织脱水,可使血肿脑组织间压力梯度迅速增大,促进血肿扩大加重活动性出血。1月25日凌晨2:30日甘露醇125ml静脉注射6h一直未停,1月26日凌晨4:55又开甘露醇125ml静脉注射。查看甘露醇使用说明书[不良反映与注意事项]中明确指出,脑出血进行性肾功能衰竭病人禁用。

  家属认为以上问题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是完全可以预料和防范的,是医务人员应当可以避免和预见的问题。与患者出现颅内再出血脑疝形成,进入深昏迷处于依靠药物维持植物生存状态存在因果关系。医务人员在术后监护过程中未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事后发现病历上还有多处更改的地方,非常明显,甚至未在现场值班人员却有签名的记录。

  我有证据怀疑该护理病历有作假、修改嫌疑!

  请问这样的事情能够起诉吗?起诉胜算有多少?

  回复请电子请发电子邮箱30654673@qq.com谢谢

律师解答:

  可以起诉,起诉后由我方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有病历经过非法修改.而后由院方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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