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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亩围塘工程现场也是后来的命案现场

围塘工程引发的命案

作者:丁一

七刀要了王天顺的命

  两年过去了,41岁的李菊香仍清晰地记得丈夫王天顺被刺死的每一个细节。

  2005年4月15日。早上8点不到,夫妻两人就起了床。李菊香煮了粥,丈夫王天顺吃完饭,循例检查自己的养殖滩涂。

  海边的雾特别浓,李菊香隐隐觉得要发生点什么。就在前一天晚上,丈夫告诉她,有确切消息说,滩涂的新主人台州绿业养殖公司负责人方哲富,今天要强制清理现场。

大雾渐渐散去。

  8点半左右,绿业公司的挖土机开进了滩涂,准备把渔塘挖开。

  听到轰隆的机器声,王天顺夫妇走出门外,示意让挖土机停下来。“事情还没解决呢。”李菊香说着,一屁股坐在挖土机前。

  挖土机停了。但更大的事发生了。

  李菊香和多位养殖户说,当时在现场指挥挖土的王茂福,突然手一招。“他们就冲上来了。头一个是潘杰,后面几个不认识。潘杰拿着刀,是月型的砍刀。”

  “有话好说。”王天顺往渔塘退,顺手打电话报警。拿刀的几个人,追了上去。

  养殖户金礼志见证了全过程,“追到以后,什么话也没说。先把手机打掉,然后往额头上一刀。其他人,又一直砍。”

  事后检查,王天顺挨了七刀。头上一刀,背上四刀,腹部和腰部各一刀。

  这七刀要了王天顺的命。

  几乎同时,养殖户吴方招、丁乃先欲上前劝解,这时躲在北边山上树林的其他人已手持木棒冲到现场。

  “刚要开口,一棍子就打在我脑袋上。”吴方招比划着说,虎口粗的实木棍一下子就把他打晕了。

  想劝解的其他养殖户都怔住了。

  “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人就跑光了。”多位在事发现场的养殖户说。

  桃渚边防派出所的一份证明也证实,派出所接到了王天顺在现场的电话报警。

  民警刚到现场,就被告知:王天顺死了。

祸起滩涂

  引发命案的是2400亩的滩涂所有权之争。一名知情人称,谁拥有这块土地,仅出租养殖一项,每年就可坐收四五百万元之利。未来的身价更不可预估。

  滩涂本属王天顺的哥哥王天福。

  1997年10月,在遭遇百年不遇的17号台风之后,王天福任法定代表人的海南昌台物资燃料总公司应临海市政府之邀,开发临海市东洋镇红脚岩二期海涂围垦工程。双方约定,昌台公司在将一线海塘建成50年一遇的合格海塘之后,拥有围区内2400余亩土地70年的开发经营权。

  浩大的工程吸引了来自浙沪两地资本,多家公司为昌台公司修建该项目。

  2000年,工程完工,昌台公司如期拿到了土地使用权确认书,将2400余亩海涂土地的使用权收归名下。而此时,土地的评估价已为4960万元。

  土地拿到了,但近1800多万元的工程款,王天福却一直拖欠不还。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王天福很快就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2003年6月18日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

  2001年5月9日,王天福的女朋友王素萍以418万元的价格卖掉了这幅土地,买方是方哲富2岁和16岁的儿子,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并在临海市土地管理局办理了相关手续。但这时土地已被查封,而王素萍并没有获得王天福的授权。

  但王素萍在事后说,这些事情方哲富全都知情。近5000万元的土地,只卖了418万元,自己“纯属被迫”。她称自己之前并不清楚价格,清楚后想反悔时,她已被司法机关控制。“此事涉及许多官员受贿行为”,她已向有关部门举报。

  王天福则在一份证明材料中称,台州中院和土管局的官员找到了他,以王素萍的安危相胁,自己最后才在事后补全了授权委托书。

  虽然补全了授权委托书,但因此前昌台公司的债权纠纷,方哲富仍然陷入了连环诉讼的纠缠中。而此时,仍属昌台公司名下的土地已被总包给了王天福的一名工程款债权人程兵。

  付了钱的方哲富迟迟未能掌握土地,要求养殖户尽早离开现场;而以王天顺为首的养殖户们,则拒绝退出。

纠纷因此发生。

  两份起诉书与一份内部函件

  警方很快破案。台州市绿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负责人方哲富,员工王茂福、胡建满、潘杰和方灵元等5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先后被刑事拘留。

  胡建满递交了患病证明,被取保候审,随后脱逃。方哲富、王茂福、潘杰和方灵元四人则被台州市检察院起诉。

  2006年1月17日,编号为台检刑诉2006年10号的起诉书指控:“4月12日下午,方哲富在公司办公室与四人商量决定,为挖土机进场作业可能与王天顺发生冲突,叫些人,准备些打架的工具以作防备。潘杰和方灵元向他人借了一把西瓜刀和管子刀。胡建满购买了一些木棒。叫了约20人到公司。4月15日上午,方哲富明确表示,上午施工、打架都要听王茂福指挥。王茂福让潘杰和方灵元看他手势,听他指挥。”

  命案很快开庭。庭审后,台州市检察院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申请撤回起诉。但3月21日,又以相同的案号重新起诉。

  新的起诉书中,被告人只剩下了潘杰和方灵元两人,方哲富和王茂福被注明“另案处理”。

  潘杰和方灵元动手的细节依然和上次指控一致,但有关方哲富指使犯罪和王茂福挥手叫人动手的细节消失了。

  起诉书同时说,当天方哲富等在室内商谈的,只是“叫些人以作准备”。其余的行为均是潘杰和方灵元两人自己所为。

  “另案处理”的结果很快有了。

  2006年4月17日,台州检察院对方哲富作出了不起诉书决定书。理由是,方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王天顺的家人显然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因为“从一开始,案件就反复变化,疑点重重”。

  王天顺的哥哥王天友说,出事当天,王天顺和其他养殖户没有动手。但当晚,还没详细调查,临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却将之定性为“双方员工群殴”。

  “如果是判决无罪,还能接受。”王天友说,“但问题是,我们后来听到了另一个版本:方哲富被撤回起诉,是因为浙江省高院刑庭出具的一份内部请示批复。”

  多位人士向记者证实,方哲富此前与浙江省高级法院的一名中层领导过从甚密。就是在与被释放的方哲富在台州吃完饭后,这位领导在回杭州的路上因车祸去世。

  王天友说,一位主诉此案的检察官曾在一次官方组织的协调会上说出实情,后被写入会议纪要,“他说省高院有批示,起诉方哲富案子证据不足。”王天友还说检察官有点无奈,“这个案子上面压下来我也没办法。办案办了十几年,没有这事办得这么窝囊。”

  6月11日,这位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愿对上述说法多作评价。“案件很敏感。我不能说有这个函,也不能说没有这个函,都不好说。”

串供?

  王天友说,他们觉得困惑的另一个疑点是,在第一次起诉前,被指控的其他三名被告人均有口供一致指认方哲富在密室中指使打架的事实。但方灵元、王茂福两人在第一次开庭时突然翻供,对方哲富参加商议打架的事实予以否认。

  “我们怀疑是串供。”王天友说,方灵元是方哲富的侄子,在自己不能解脱的情况下,翻供保护叔叔合乎情理,而王茂福否认密室商议,对他本人也有利,——作为密室决议的执行者,他可以借此直接洗脱自己的关系。

  王天友说,从自首开始至宣判前,潘杰始终坚持,自己杀人是受方哲富指使——这符合逻辑,“王天顺和潘杰既不认识,平时也无冤仇,要没有人指使,他为什么拿刀杀人?”

  更让王家人坚信方哲富是打架主谋的是,两次起诉、两次开庭,潘杰都当庭称方哲富曾与其串供。“他说,在看守所里,方哲富在放风的时候给他说话,‘我的事不要给我说出来,我出去以后会把你保出去。’”

  第一次开庭的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陆欣证实了此事。他说,兹事体大,当时自己听到后,曾当庭要求法院查实,但被主审法官打断。陆欣坚持要将潘杰的笔录记录在案,但事后也未获查看庭审笔录的允许。

  台州市中级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童明强在接待记者时,拒绝了记者与两位先后主审法官陈泽标和刑庭庭长胡恩胜见面的要求。但他在当天下午电话回复中承认,陆欣律师确实没有在笔录上签名,但因为受害人家属有另外的代理律师,所以他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妥。

  童明强在电话里朗读了部分笔录,“潘杰只是说,方哲富在提审的路上和监室的窗口和他打招呼、作手势。”

重新开始的调查

  持续了两年的上访之路,李菊香已未老先衰,满头白发。“光台州市政府就上访了四次。到杭州上访了两次”。

  2006年10月左右,李菊香第一次到省高院上访,就轰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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